消費者權益|消委會與泰國設投訴互通機制 披露5年內接獲33宗港人在泰置業投訴
發布時間: 2024/10/24 12:43
最後更新: 2024/11/15 12:04
香港消費者委員會與泰國消費者委員會今日(24日)在香港簽訂跨境消費爭議合作協議書,建立兩地訊息及投訴個案互通機制,藉以加強跨境處理消費糾紛的合作。
今次是香港消委會繼2017年與韓國消費者院、2018年與日本國民生活中心,以及2019年與新加坡消費者協會簽署合作協議書後,第4度與亞洲地區的消保組織簽訂同類協議。
根據合作協議,不論是香港消費者在泰,又或泰國消費者在港,與當地商戶發生糾紛時,可以在回到自己的居住地後,向居住地的消保組織投訴。在取得投訴人的同意下,居住地的消保組織可將投訴的詳情、相關文件等送達對方消保組織,由該組織協助消費者解決糾紛。若商戶提出和解方案或有任何回應,該組織會將結果轉達至居住地消保組織,再知會投訴人。
香港消委會指,泰國一向是港人旅遊熱點,港人遊泰喜愛選購小至特色土產手信、美容護膚品、水療及按摩服務,大至度假酒店住宿、甚至置業等,涉及消費金額可以相當可觀,惟各類消費均有發生爭議的風險,披露於2020年至2024年9月期間,消委會接獲與港人在泰國置業相關投訴達33宗,涉及金額逾港幣600萬元。
另根據香港消委會數字,2022至2024年9月期間,共接獲6宗泰國旅客的投訴,當中有一半涉及更改或終止合約(3宗),其次涉及營商手法(2宗);泰國消費者委員會於過去3年則未有收到來自香港旅客的投訴。
香港消委會指,互通機制可解決兩地消費者以往因為言語不通、消費者已返回居住地及司法管轄區不同,而未能處理的消費糾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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